10.3969/j.issn.1671-1904.2014.07.001
农地困局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核心追求
让静态的土地“流”起来,使沉睡的资源“活”起来,这是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核心追求,努力拓展土地“流”与资源“活”的制度空间,是当下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需要做出的不懈努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主要是指依法维护农民的三大基本权利,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三是宅基地用益物权.根据物权法规定,完整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目前法律规定农民对承包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权,而对宅基地只拥有占有和使用权,因为宅基地是给农民永久性自用的,不是搞经营的,所以没有收益权.
农地、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农民、土地制度变革、八届三中全会、收益分配权、资源、制度空间、用益物权、依法维护、集体经济、基本权利、法律规定、财产权利、永久性、所有权、使用权
F32;D66
2014-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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