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农民撑起财产权利“保护伞”
在城镇化加快的进程中,要让进城的农民进得踏踏实实、留乡的农民留得安安稳稳,一个重要前提是切实尊重农民进城留乡的自主选择,保护好农民的各项财产权利.这是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为此,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神圣财产权利,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根本体现,也是农民进退有据的重要保障,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无论是推进城镇化还是建设新农村,都决不能以损害农民的财产权利、以牺牲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代价.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村庄整治、承包地流转、宅基地使用、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出现了无视、漠视甚至侵犯农民财产权利的现象,必须予以纠正.
学习、一号文件、农民进城、财产权利、建设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化、收益分配权、集体所有制、自主选择、切身利益、和谐稳定、村庄整治、地流转、本体现、牺牲、损害、侵犯
F3 ;F12
2013-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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