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904.2012.07.015
新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发布:供应土地须是“净地”
日前,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修订并已于7月1日施行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部分热点话题作进一步说明。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重申,《办法》重在强化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供应的土地必须是“净地”,禁止“毛地”出让,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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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1.1(中国农业经济)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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