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904.2007.07.016
国土资源执法中的责令行为
@@ 根据《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国土资源执法存在四种类型的责令行为,即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责令履行国土资源法定义务和责令进行行政处罚.为了方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在执法中正确选择适用上述责令行为,笔者试对这四种责令行为逐一简单介绍和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执法监察、责令改正、选择适用、配套法规、法定义务、种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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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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