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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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1904.2006.07.008

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法律思考

引用
@@ 2006年5月,笔者参与了徐州市宅基地管理立法起草工作,在立法调研过程中,调查组发现下辖六县(市)、五区都普遍存在宅基地流转行为,一是在农村,主要是随地上房屋的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转让,其中空闲空置宅基地发生转让居多,也出现跨村、跨乡镇、跨县转让行为;二是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村民将新批宅基地或房屋私下出售转让,也有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私下出卖宅基地的现象.目前,由于现行政策法规严禁买卖宅基地,流转往往是私下交易,土地管理部门很难掌握具体交易底数,也很难全部依法处理到位,在管理工作上出现了漏洞,成为当前基层土地管理工作的难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将会有更多的农村闲置空置宅基地加入流转行列,流转面也将扩大到全社会.因此,研究并解决农村住宅的法律问题已迫在眉睫.

农村住宅、宅基地流转、转让行为、管理工作、集体经济组织、城乡结合部、政策法规、依法处理、土地、私下交易、农村经济、买卖、流转行为、立法起草、立法调研、经济利益、基地管理、管理部门、房屋、法律问题

D9(法律)

2006-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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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904

21-1460/P

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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