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评估问题的探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1904.2005.07.016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评估问题的探讨

引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土地资源的资产价值日益得到体现,土地市场逐步规范化.但是,有些地区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低价出让甚至零地价出让,擅自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供地信息不披露、供地结果不公开等等.为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规定,特别是2004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因此,编制好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辽宁省协议出让国有地使用权最低价编制工作,就此项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土地、严格土地管理、出让国有土地、标准、市人民政府、资产价值、土地资源、土地市场、市场经济、深化改革、基准地价、出让价格、编制工作、自治区、零地价

D6(中国政治)

2005-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8-3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国土资源

1671-1904

21-1460/P

2005,(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