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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1904.2004.12.012

房地"两证"合一土地由谁登记--浅谈土地登记机关的合法性

引用
@@ 房地"两证"合一工作正在全国各地积极推进,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取得一定成效.2004年12月1日,<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以下间称<条例>)开始施行,按该条例的规定,重庆市房地"两证"将合二为一,以市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统一登记发证.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登记发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于是出现了地方法规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规定不一致的矛盾.

土地管理法、登记机关、人民共和国、登记发证、重庆市、行政主管部门、条例、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管理法、法律规定、地方法规、政府、县级、条款、深圳、上海、矛盾、国家、广州、城市

F30;D92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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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904

21-1460/P

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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