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904.2003.05.010
中国土地使用权让渡行为的法律性质
@@ 自1990年我国正式开始实施土地有偿、有期限、有流转的使用制度以来,"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为了土地供应中最基本的环节,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新职能.同时,土地有偿使用中所产生的法律纠纷也从无到有逐渐增多.对这些纠纷的法律性质应当如何认定,应由行政庭还是民事庭进行审判等问题,国家有关法规并没有做详细界定,学术界也一直争论不休.
中国、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土地有偿使用、土地供应、法律纠纷、法律性质、出让合同、学术界、新职能、制度、审判、签订、民事、流转、国家、法规
D92;F30
2005-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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