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904.2002.10.006
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 在国土资源部门,相对于地籍管理、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资产评估等业务来说,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一项新的业务.所谓的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土地分等定级、生命财产安全、国土资源部门、资产评估、造成危害、业务、评估工作、地质现象、地籍管理、自然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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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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