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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1904.2002.06.015

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应视同征用集体土地

引用
@@ 据浙江省农、林等部门统计,到2000年末,全省国有农、林、牧、渔场经营土地面积达530.86万亩,约占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其中,国有农场(含劳动农场)186个,经营土地面积60.75万亩,需由这些土地经营收入养育的人口约9万人.因此,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不仅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农、林、牧、渔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干部职工赖以生活的依靠.

场土地、补偿、征用、土地面积、渔场、经营收入、土地总面积、生产资料、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国有资产、干部职工、部门统计、浙江省、组成、养育、人口、劳动

TU4;F30

200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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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904

21-1460/P

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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