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催绿万重山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所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集体林地、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方式、家庭承包、农民、农户、不变
F32;F31
2011-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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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木所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集体林地、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方式、家庭承包、农民、农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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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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