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15.04.010
判决理由的基础类型化研究
类型化判决理由是一种能够合理评价判决理由的有效方式.不同于部门法学的判决理由类型化,理论法学所要处理的是基础类型化研究,即,依据判决理由之基本特征加以类型化.判决理由的基本特征包括陈述性特征、相关性特征、结构上的层级性特征、以及理由之间的冲突性特征和评价特征.其中,陈述性特征和相关性特征构成了一个判决理由之所以为判决理由的最低成立标准.而依据这些特征所产生的类型化理由如下:事实理由、法律理由和适用理由(归属理由与裁量理由),其刻画了一个完整的判决理由之基本的内在结构;一阶理由与二阶理由,其提供了判决理由之间冲突的基本解决方式;肯定性理由与否定性理由,其反映了判决理由与判决主张之间最基本的关系——肯定性关系和否定性关系.这三对理由类型是任何判决理由之具体类型化的基础.
基本特征、事实、法律与适用理由、一阶与二阶理由、肯定性与否定性理由
D9 ;D92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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