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8.02.006
连续犯若干争议问题新探
连续犯的本质应是同种数罪,其处罚原则应是从重处罚或者加重处罚.如果连续犯表现为数额犯,应当累计数额处罚,适用基本犯的从重处罚或加重处罚;如果连续犯表现为非数额犯,其立法体现为两种情形,即"多次犯罪"和"情节严重",其中有的属于基本情节犯,有的属于情节加重犯.只有情节加重犯属于连续犯的范畴,应当加重处罚.据此,我国刑法中相关立法例存在缺陷,需要重构.
连续犯、本质、处罚原则、立法例
DF611(刑法)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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