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88X.2006.03.001
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研究专栏
@@ [主持人手记]
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法律史研究,主要把古典中国的社会治理放置于刑法的框架下,因此,"除了刑法史的法制史,便觉空洞无物."(蔡叔衡:《中国刑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6页)但这种研究所折射的是否就是中国古典法律的实情?则值得我们重新勘磨.我注意到,近些年来,史学家们并没有受法律史家所设定的框架的制约,他们另辟蹊径,把研究视角放在社会层面,以古典中国的社会史为研究对象,发掘出了古典中国治理结构中的刑法之外的其他治理规则.
民族习惯法、民间法
D9(法律)
2008-06-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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