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24.04.006
失位与归正:再论着手的认定及其成立范围
着手是当前域内外理论研究与实务关注的重点与难点,该概念不宜被轻易否认.着手的认定学说林立对峙,主观说、形式客观说、危险行为说以及折中说等学说各有其利弊,这与学者对构成要件的迥异理解、违法性本质立场的抉择以及具体案件的附随情状密切关联.立足于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和考量当前域内外对刑法概念理解实质化、规范化的趋势,应当对着手的认定采取危险结果说.同时,就"着手、实行行为以及未遂犯成立"三者在隔离犯、间接正犯等特殊犯罪中的成立范围而言,为更好实现犯罪的一般与特殊预防,应当例外性地认可实行行为与着手的分离.即对实行行为予以形式化、一般危险性地理解,对着手加以实质化、法益侵害紧迫性地判别.
实行行为、犯罪着手、危险结果说、未遂犯成立
D924.11;F091.93;G633.6
2024-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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