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22.04.004
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理论研究的实践转向——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地位的再思考
行政决策本身具有多重面向,但因行政法学固化的概念体系难容其多面性特征,进而导致了行政决策的法制化难题."革命派"和"改革派"分别从行政法学的外部和内部尝试突围,但均因建构繁杂而败北.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化出路,一方面是要正视其本体特征,将行政决策碎片化,做个殊化处理;另一方面则是从法治化本身的现实旨趣出发,制定统一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是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统一规制的合理方案,也居于行政决策场域"基本法"的地位,为行政决策的个殊化规范提供了统一基准,进而引导了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理论研究的实践转向.
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理论研究、实践转向
D922.1;I206.7;G64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6JJD820005
2022-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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