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9.02.00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有效法律帮助问题研究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被追诉人获得律师的帮助,是防范错案风险的需要,是实现量刑协商中控辩双方实质对等的需要,是实现公正和效率平衡的需要.在现有条件下,应将值班律师定位为”承担部分辩护职能的法律帮助者”.有效法律帮助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政府能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追诉人提供律师帮助,律师参与制度设计得合理,公安司法机关充分尊重被追诉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并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律师能够勤勉履职等内容.实践中,值班律师大多只是起到见证人的作用,并未发挥保障被追诉人认罪的真实性、自愿性以及协助被追诉人进行量刑协商和程序选择的作用.对此,应当完善值班律师的选任制度和选派机制,加强对值班律师的培训,赋予值班律师必要的诉讼权利,科学设计律师参与制度,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机制、程序救济机制和律师惩戒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有效法律帮助、值班律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课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未羁押人员法律帮助问题研究》CQJCY2017B10;重庆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课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量刑建议问题研究》CQJCY2018B06;重庆工商大学2017年度校级课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被追诉人法律帮助问题研究》 课题1751020 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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