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8.06.011
地方立法前评估的内涵与主体模式解析——基于对立法后评估的借鉴
地方立法评估可以分为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基于对地方立法后评估经验的总结和借鉴,可以解析出地方立法前评估的内涵.地方立法前评估的核心特征在于预测性,目标是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地方立法评估有多种主体模式,同样,通过对地方立法后评估实践的总结,探索出地方立法前评估的主体模式.地方立法前评估应该坚持地方立法机关的主导作用,并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其他主体的参与效果,形成多元化的评估主体模式.
地方立法后评估、地方立法前评估、评估主体、第三方评估机构
2016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立法前评估机制研究”项目FJ2016B070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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