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7.04.008
我国检察官惩戒制度研究
我国检察官惩戒制度包括错案惩戒、违反法定职责的惩戒和违反检察官伦理的惩戒.我国向来都十分重视错案惩戒,但由于错案在界定上较为模糊,使检察官成为“戴着脚镣的舞者”,而影响检察官独立办案.在反思错案惩戒制度的基础之上,应当推进惩戒事由的转向,从错案惩戒为主转为不当行为惩戒为主.在实体方面,从错案惩戒、违反法定职责惩戒和违反职业伦理惩戒三个方面定义惩戒内容.在程序方面,在程序正当和外部监督的原则下,从惩戒主体和惩戒程序等方面对惩戒制度进行细化.
检察官、惩戒、错案、不当行为、职业伦理
D9 ;D92
2017-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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