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6.06.003
后果主义裁判立场批判
近些年,我国有些学者开始探索一种被称为“后果主义”的裁判立场.后果主义立场在我国的支持者要比表面看上去的多,因为它实际上还包括相当多的“不自觉的后果主义者”.当前,后果主义裁判立场所面对的最为严厉的批评是指责它是一种没有法治观的裁判理论.然而这种批评由于没有准确说明“法治观”的含义,因而未能提供一个十分切中要害的批评.法治理念在裁判领域的核心要义是,只有依据法律作出的裁判才具有证立国家强制力的道德力量.因此,一种坚持法治观的裁判理论须致力于回答,依法作出的裁判为什么具有证立国家强制力的道德力量.后果主义由于没有瞄准这一司法裁判权威正当性难题,因而可以被批评为不是一种有完整的、或者说真正的法治观的裁判理论.
后果主义、法治、权威、正当性
D971.26;D63;G641
2017-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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