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87.2014.04.008
工伤保险基金垫偿机制研究——以“未参保”之痛为背景
基金垫偿之制的登场源自淤积多年的“未参保”之痛,立法者的本意乃是想以其直接化解“保险外”职工的权益保障之困,但却未曾深思暗藏其后的坏账危机与保险法理缺失.最终只能演变成守法者为违法者充当替罪羊的怪诞设计,即无力根除已有矛盾,又会把基金推向难以承受的重压.真正的破解之道必须重归工伤保险的强制性本源,并以强制性为根基重塑风险共同体之边界,确立劳动者之当然性被保险人地位,并以国家责任补满保险机理上的缺失.最后,再由从软法走向硬法的整体调控理路为其保驾护航.
风险共同体、保险成本、坏账、国家责任、软法化
F84;TU-
2014-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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