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issn1674-3687.2012.01.075
论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基于内在价值理念的分析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内生之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一般私法,其与市民社会有着本质的联系:一方面,民法是市民社会内在价值的法律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市民社会构成民法的理论前提与社会根基.因此,深入探析并正确理解市民社会,不仅有助于了解民法发达所需要的社会根基,也有助于厘清其与政治国家的边界,从而对包括民法在内的私法发达提供理论上的支撑,对培育良好的私法环境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民法、市民社会、价值载体
DF03(法的理论(法学))
2012-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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