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issn1674-3687.2011.01.005
唐律"故杀"考
唐律故杀之"故"含义为"杀伤之害心",故杀为有害心而杀人.立法上,唐律通过肯定与否定双重列举区别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唐律在故杀科刑上,采取概括规定、具体列举、比附论罪、轻重相举四层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列举与比附论罪中,又可依犯罪主体与犯罪对象间是否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分为两类.律文还规定了适用于故杀科刑的特例.故杀在立法上并未与相近的杀人犯罪有较清晰的区分,由此在法律实践中产生的混淆直到清末始有明确界分.
唐律疏议、故杀、罪刑关系
DF(法律(法律专业单位使用))
2011-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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