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10.02.012
论人身损害的定期金赔偿
定期金赔偿制度适用于长期性的人身损害的赔偿,与一次性赔偿相比,它有利于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维护.随着高额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增多,各国的侵权立法确立了定期金赔偿制度,我国的司法解释也对此进行了规定,但其具体的规定仍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我国的定期金赔偿制度,应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在适用的范围、适用的强制性等方面予以明确和完善.
人身损害、定期金赔偿、一次性赔偿
DF51(民法)
2010-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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