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08.03.012
司法场域的实证分析——以邱兴华案为对象
邱兴华案留下来的不应该仅仅是某个"片段"或某个"层次"的意义,如程序正义,它具有"场"的意义.本文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分析了邱兴华案在司法场域是如何展开的及其出现的偏离,并顺便论及了与司法场域参与者有关的几个问题,如"法律人可能的贡献"、"法院改革司法"等.
邱兴华案、司法场域、斗争"惯习"
DF71(诉讼法)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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