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08.03.010
刑法最后手段性的基础分析
在抗制犯罪这种反社会的行为时,刑法的机能决不是无限的.刑事处罚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处理违法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在其他手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即不得已的范围内适用.刑法的最后手段性体现了一种"慎刑"思想,已成为近现代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而其确立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根基.在我国,树立刑法的最后手段性观念,对刑事政策的制定、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后手段性、谦抑性、非犯罪化
DF61(刑法)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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