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07.02.012
聚众斗殴罪客体问题探微
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而非简单客体,既包括社会公共秩序也包括他人轻伤以内的健康权,这是由其实行行为的暴力性、自身的法条结构所决定的,并能在其他法系中得到佐证.他人重伤以上的健康权、生命权和财产权不是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本方人员不是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对象.公共秩序在本质上是由法律、道德和风俗习惯共同维护的一种正常的生活状态,但其范围不限于公共场所.
聚众斗殴、犯罪客体、健康权
DF626(刑法)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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