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759.2007.02.001
生存权理念与相邻关系立法
生存权作为第二代人权的核心权利,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具体包括作为人之存在的生命权和使生命有价值的财产权,而相邻关系的立法关涉到相邻各方的财产利益和生存利益,是对财产利益之间、财产利益和生存利益之间以及生存利益之间冲突的协调.因此,相邻关系立法应该对此冲突加以认真考量.
生存权、财产利益、生存利益、相邻关系
DF521(民法)
2007-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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