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997.2017.03.009
维权与维稳的内在逻辑及相互促进机制
维权与维稳在深层关系上是相互促进的.没有对权利的保障,社会就会充满怨气,基本秩序失去根基;没有社会稳定,权利的保障也就成为无本之木.现实中出现维权与维稳的对立,主要是由于民众在表达诉求时,采取了法律所不允许的形式,政府在应对民众诉求时也存在诸多问题.依据诉求是否正当及表达方式是否合法两个维度,可以区分出四种维权行为,其中,诉求正当却采取了不合法的形式去表达是导致当前公共冲突频发和冲突能量无法规范的主导类型.从2000年以来25起典型案例来看,表达方式的非法化主要包括被迫无奈式、团体失控式、即时反应式、以牙还牙式、应急建构式、同类仿效式、特意泄愤式等七种类型.公共冲突治理的关键是要促进民众正当诉求的合法化表达,这就需要从抗议者的认知、情绪、意志、价值等主观方面综合施力,并对其行为边界加以有效约束.要增进维权与维稳的相互促进关系,需要在四个方面建立和完善机制体系:大力疏通现有制度中的民众表达渠道和改进政府及时回应机制;针对现有制度的空白和缺陷,构建具有针对性的纠纷化解机制;改革现存的不当的冲突管理思维和模式,建立合法、有效、科学的冲突截断机制;在不同的冲突管理阶段,完善冲突能量的体制内回流机制.
维权与维稳、公共冲突管理、群体性事件、危机管理
D668(阶级结构与社会结构)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维权与维稳的内在逻辑及相互促进机制研究"TJGL15-009
2017-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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