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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的理论认定——以一起销售不合格商品举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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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保法》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后,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连续接到多起关于销售不合格商品的举报.举报人根据新《消保法》对于欺诈行为进行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列举的19种欺诈行为,要求工商部门将不合格商品销售行为认定为欺诈并进行消费调解和行政处罚.

2016-09-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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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

1673-5870

11-1242/F

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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