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特区信用立法工作的思考
《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十多年以来,对促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设立了专门机构,使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了主心骨.二是明确了征信业务规则,使我市在全国率先建成较为完善的企业征信体系.十年来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已经成功归集了66家成员单位提供的各类信用信息共计3.8亿项,征信覆盖面已延伸到区政府.三是明确信用信息披露规则,推动了覆盖全社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的逐步形成.然而在新的形势下,立法修改必然成为一个思考课题.
2014-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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