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商品质量抽检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正式实施,有力推动了全国工商机关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更加规范.笔者从事商品质量抽检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多年,现通过总结实践工作遇到的种种问题,并梳理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方面的相关规定,粗略谈谈自己的观点.1.关于各级工商部门在商品质量抽检中的职责.考虑到减少重复抽检,减轻企业负担,《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检验办法》以条款的形式更加具体的列明,即工商部门应当制定抽检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抽检工作计划开展抽检工作,不得随意抽检.
2014-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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