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的分析
今年2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反映当事人赵某在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一住宅内利用在“淘宝”网上注册的某网店,销售侵犯“E.LAND”和“Teenie Weeni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皮包.2月27日下午检查人员进入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某小区内当事人的住宅进行了现场检查.在书房内发现了投诉人投诉的“E.LAND”和“Teenie Weenie”两个品牌的钱包共计6个.经进一步调查,赵某在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于2013年9月起利用自己在“淘宝”网上注册的网店开始销售该两个品牌的皮包.在网店的宣传网页上当事人将“E.LAND”和“Teenie Weenie”两个品牌的皮包、钱包样品图片在自己的网店上进行宣传,宣称代购“E.LAND”和“Teenie Weenie”的皮包,网页上多处有醒目的“韩国正品”、“韩国专柜正品代购”等字样,其货源为同为淘宝网网店的另三家网店(即“上家”),销售方式为网上销售,购买对象为零散客户,交易中使用阿里旺旺沟通联系,使用支付宝收、付款,利用快递公司或物流等送货上门.“淘宝”网交易记录显示当事人自2013年9月起至2014年2月被我局查获时止,共发生2843笔交易,其中交易成功的有2326笔,实际销售各种“E.LAND”和“Teenie Weenie”品牌包2839个,共计经营额260675元.
2014-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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