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及工作进展
1.稳步推进试点地区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根据总局支持平潭开放开发16条意见中提出的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商部门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省、市、区工商局联合成立商事登记改革领导小组,起草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管理办法》,2013年11月29日,以政府令形式公布.
省委、省政府在厦门市、泉州市和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保税港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等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开放区开展企业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单位从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放宽经营范围登记、试行年度报告制、延伸"直接登记制"、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电子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建立异常名录制度等八个方面进行改革.
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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