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域:“四个拓展”推进网络消保工作
2012年,高新区(滨江)分局结合总局《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前期淘宝网"网络3·15"平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创新,固化政企互动模式,"四个拓展"深化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年共计调处网络消费纠纷11200余件,主要做法是:
一、工作机制上,从"专业机构"向"立体网络" 拓展
根据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和消费者反映的多种多样的问题,我分局将网络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向所有机构延伸,构建起"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网络消费维权新格局:一是"科室协作,形成合力"明确主管体系.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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