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食品类惩罚性赔偿申诉的处理
随着《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一规定,配合着《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时要进行双倍赔偿.惩罚性赔偿的应用完善了食品安全引发的法律责任制度.我们同时也应注意到,惩罚性赔偿的认定还存在很多问题,同时亦有不少人变身职业打假人,将惩罚性赔偿作为谋生手段,己偏离立法初衷,同时给一些合法经营者带来困扰,对我们工商维护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2013-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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