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窃取商业秘密案——商业秘密案件查处方法
一、基本案情2010年6月21日,我们陕西省宝鸡市工商局渭滨分局接到宝鸡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举报,称其公司原职工张某窃取其商业秘密,与宝鸡市某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B公司)合作生产A公司开发研制的JC20石油钻采绞车,随后分局予以立案调查。
商业秘密案件、公司员工、查处方法、石油钻采设备、2010年、宝鸡市、设备制造、合作生产
F713.51(国内贸易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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