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有奖销售违法行为的认定
@@ ”案情” 2008年,消费者赵某向大兴工商分局投诉,称其在北京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店(以下简称”大兴店”)购买的,由北京某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生产的××果汁,包装箱内有奖销售卡没有明示”中奖概率”,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涉嫌虚假宣传.大兴工商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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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2011-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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