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
@@ 第一条 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公共事务、责令改正、行政机关、上级机关、反垄断法、法规授权、组织、职能、法律
D92;D9
200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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