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措施的若干意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继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搞活流通、工商行政管理、扩大消费、国际金融危机、计划单列市、职能作用、消费信心、社会和谐、科学发展、经济社会、积极应对、副省级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办发、办公厅、分发
F12;TP3
2009-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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