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活动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企业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职责,也是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各地按照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06”16号,下称<若干意见>),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活动,在引导全社会树立良好信用观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合同、信用观念、单位、公示、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信用监管、计划单列市、重要职责、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局、商市
D92;F2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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