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成为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性资源
@@ 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与相关立法的缺失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空前高涨.为克服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结构性矛盾,农村兴起了联手闯市场的互助合作热潮,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度、合作经济组织、结构性矛盾、相关立法、惠农政策、互助合作、各种类型、发展生产、小生产、大市场、闯市场、农业、国家、对接
F32;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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