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案件的违法所得计算
@@ 一、基本案情当事人浙江××化学有限公司是一家化工生产企业,于2002年5月至2003年12月,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宁波市镇海××化工有限公司等经营单位销售液氯、盐酸等危险化学品共计5131.4吨,销售额2234575.78元,其中剔除生产成本1533899.74元,教育费附加15122.3元,违法所得674453.74元.
危险化学品、案件、违法所得、经营许可证、教育费附加、销售额、生产企业、生产成本、经营单位、化工有限、宁波市、当事人、镇海、浙江、液氯、盐酸、案情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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