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前的摸索与实践(1953~1966年)
@@ 一、建局之初的定位:限制、利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1952年11月22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下发通知,将原“中央私营企业局”更名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通知规定,“省辖市以上工商局及省工业斤、商业厅,除受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外,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并受该局指导”。次日,中财委指示各大行政区及省市财委设置私营企业专管机构,该局为中财委管理私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工商行政工作之机构,其职能为“掌握私营企业的情况与变化,及时解决工商行政工作中一些政策的问题。”这应该算是对工商机构最早的职能定位,但具体需要做哪些工作,却没有如今天“三定”一般,“一二三四”地写明。
文革、私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行政工作、中财委、机构、资本主义、职能定位、一二三四、外资企业、通知、工商业、合营企业、行政区、委员会、管理局、工商局、指示、政务、政府
F20;TP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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