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采取六项措施确保供港澳果蔬质量安全
@@ 云南省检验检疫局、商务厅、农业厅和深圳检验检疫局,于2007年8月底在昆明召开了云南省供港澳果蔬工作会议.会议根据国家质星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年1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供港澳果蔬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专题研究了从10月1日起对供港澳果蔬实行强制备案制度的有关事项,制订出六项措施,以确保供港澳果蔬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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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R18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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