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019.2006.09.011
党委与人大"一把手"的合并应当慎行
我国社会制度发展的目标已经明确,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宪政制度,实现依法治国.从这个目标出发,衡量一项制度的优劣应当以它是否符合宪政的精神与制度建构为标准.目前在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党委书记同时兼任人大主任的新制度,这种"一把手"的合并如果仅仅依靠党的威信和政策,不遵循符合宪法的程序,将从根本上违背宪政所要求的"人民主权"与"权力制约"两项基本原则,不符合广大人们群众加强人大地位和作用的期望,也不可能带领中国走上宪政的道路.
党委、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主权、权力制约
D6(中国政治)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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