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14.11.003
积极探索商业可持续发展的普惠金融之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这是“普惠金融”概念第一次被正式写入党的决议。普惠金融,是指通过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将金融服务扩展到欠发达地区和社会低收入人群,向他们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因此,普惠金融至少应该有两个基本属性,即客户对于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银行商业行为的可持续性。近年来,随着我国银行业的商业化、股份制改革,追求高利润、高回报和低风险成为银行业开展业务所遵循的基本法则,这导致银行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上呈现出严重的失衡状态,金融资源被重点用于符合政府发展战略导向产业,政府及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大企业、高端客户的低风险项目成为银行的理性选择,从而对“三农”、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产生了严重的挤出效应。如何实现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发展,仍然是个难题。
商业行为、可持续发展、金融服务、银行业、可获得性、金融资源、政府发展、企业、金融基础设施、低风险、八届三中全会、融资源配置、欠发达地区、股份制改革、低收入人群、低收入群体、政府部门、战略导向、需求产生、市场层次
TP3;G35
2014-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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