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13.04.012
国外保险产品监管体制与我国的借鉴
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保险监管定位和配套机制,保险监管体制随着行业的发展不断变化和推陈出新.纵观各国对保险产品的监管体制,正在被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模式所改变,趋向于宽松化,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但是无一不注重对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国外保险产品监管主要体制综述
(一)美国模式
美国保险监管工作由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负责,主要监管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行公平的市场准人;二是宽松的保险产品费率管制;三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四是严格规定投资比例.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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