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13.03.022
财政性存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财政性缴存款的监督检查至今没有明确规定,基层央行在实际工作中检查职能定位不明确,往往比照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进行操作:货币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存款准备金管理、监督和处罚工作,会计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的会计科目审定工作,营业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报表审查、资金收缴和日常非现场考核工作.由于缺乏法律监督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信贷部门难以掌握财政存款的真实情况.此外,金融机构报送人民银行的报表是月(旬)度业务状况表,只有一级科目的合计数据,而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范围有的是要按二级科目数据缴纳的,会计营业部门难以及时对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做出判断.同时,因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与代理国库业务直接相关,如地方财政库款、待结算财政款项、财政预算存款等财政性存款实际上是由国库部门进行管理,但相关法律却并未明确授权国库管理财政性存款职责.
财政性、存款准备金、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法、国库管理、会计营业部门、会计科目、监督检查、国库业务、报表、职责、职能定位、有效监管、货币信贷、数据、考核工作、监督机制、基层央行、管理办法、法律
F81;F83
2013-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