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存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4512.2013.03.022

财政性存款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引用
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监管合力.《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财政性缴存款的监督检查至今没有明确规定,基层央行在实际工作中检查职能定位不明确,往往比照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进行操作:货币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存款准备金管理、监督和处罚工作,会计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的会计科目审定工作,营业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报表审查、资金收缴和日常非现场考核工作.由于缺乏法律监督机制,在实际工作中,信贷部门难以掌握财政存款的真实情况.此外,金融机构报送人民银行的报表是月(旬)度业务状况表,只有一级科目的合计数据,而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范围有的是要按二级科目数据缴纳的,会计营业部门难以及时对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做出判断.同时,因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与代理国库业务直接相关,如地方财政库款、待结算财政款项、财政预算存款等财政性存款实际上是由国库部门进行管理,但相关法律却并未明确授权国库管理财政性存款职责.

财政性、存款准备金、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法、国库管理、会计营业部门、会计科目、监督检查、国库业务、报表、职责、职能定位、有效监管、货币信贷、数据、考核工作、监督机制、基层央行、管理办法、法律

F81;F83

2013-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甘肃金融

1009-4512

62-1157/F

2013,(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