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4512.2012.12.030
改进基层财政专户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财政专用账户的审批和监管.一是认真清理核实财政资金专户.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金融机构开户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二是加强新开财政资金账户的审批和把关.凡需要新设立的财政资金专户,必须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人民银行账户管理部门审批,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备案.三是对于财政专项资金需要专户管理的,实行专户下分户核算和管理.
基层财政、专户管理、人民银行、财政资金、财政部门、专用账户、审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密切配合、金融机构、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开户、监管、核算、备案
F23;F81
2013-0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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